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能安监字〔2020〕277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0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2020-07-2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能安监字〔2020〕277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