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能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390号),要求各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两个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成立自治区能源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小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人员组成,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在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进小组原则上每旬召开1次推进工作会议,调度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0年7月31日
发布时间: 2020-09-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为加快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能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390号),要求各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两个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成立自治区能源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小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人员组成,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在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进小组原则上每旬召开1次推进工作会议,调度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