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内能规范字〔2021〕1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有关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内能规范字〔2021〕1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有关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