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二、申请材料
按照应急〔2019〕52号文要求,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书及材料清单;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书及材料清单。
以上申请书及材料清单请在应急管理部网站“k8凯发旗舰厅的公告”栏下载。
三、办理流程
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按照机构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资质审核、网上公示、资质审批、网上公告的流程予以实施。在该项业务未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前,暂向自治区能源局采取人工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四、时限要求
申请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认可资料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的,审核通过后核发有效期为五年的新版资质证书,2019年12月底之后提交的,核发有效期为三年的新版资质证书。
联系人:崔江隆,电话:0471-6604563,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616室。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19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2019-12-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各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二、申请材料
按照应急〔2019〕52号文要求,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书及材料清单;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书及材料清单。
以上申请书及材料清单请在应急管理部网站“k8凯发旗舰厅的公告”栏下载。
三、办理流程
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按照机构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资质审核、网上公示、资质审批、网上公告的流程予以实施。在该项业务未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前,暂向自治区能源局采取人工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四、时限要求
申请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认可资料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的,审核通过后核发有效期为五年的新版资质证书,2019年12月底之后提交的,核发有效期为三年的新版资质证书。
联系人:崔江隆,电话:0471-6604563,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616室。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