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乌兰察布德义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能电力字〔2021〕27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乌兰察布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内电计划〔2020〕3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乌兰察布市用电需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2020年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25号),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内政发〔2017〕65号),同意建设乌兰察布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代码2020-150922-44-02-036784)
二、项目用地位于化德县长顺镇永胜村、新富村和朝阳镇民乐村、十八股村、欣荣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0千伏变电站一座,规划建设4台1200兆伏安主变,本期建设2台1200兆伏安主变。规划500千伏出线8回,至汗海2回,白音高勒2回,向西南方向备用两回,向北备用两回;本期建设出线4回,分别至汗海2回,白音高勒2回。规划220千伏出线16回,本期建设出线10回。规划每台主变低压侧配置3组60兆乏低容、2组60低抗,本期在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60兆乏低容。汗海500千伏变电站改造,搬迁利旧原汗海至白音高勒线路汗海侧线路高抗,形成德义至白音高勒路线路高抗,对角布置;白音高勒500千伏变电站改造,利旧原汗海至白音高勒线路汗海侧线路高抗及中性点小抗。
2回50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德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均4.6公里,按同塔双回架设,4×400平方毫米导线。35千伏站外电源由康德22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专线引接,新建线路长度7.8公里,按单回路架设,新建输电线路采用150平方毫米导线。同步建设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3909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81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2020年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25号),《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乌自然资字〔2020〕245号),《中共化德县政法委关于<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申请备案请示>的批复》(化稳评备字〔2020〕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占用草原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坚决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一、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发布时间:2021-04-3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乌兰察布德义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能电力字〔2021〕27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乌兰察布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内电计划〔2020〕3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乌兰察布市用电需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2020年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25号),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内政发〔2017〕65号),同意建设乌兰察布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代码2020-150922-44-02-036784)
二、项目用地位于化德县长顺镇永胜村、新富村和朝阳镇民乐村、十八股村、欣荣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0千伏变电站一座,规划建设4台1200兆伏安主变,本期建设2台1200兆伏安主变。规划500千伏出线8回,至汗海2回,白音高勒2回,向西南方向备用两回,向北备用两回;本期建设出线4回,分别至汗海2回,白音高勒2回。规划220千伏出线16回,本期建设出线10回。规划每台主变低压侧配置3组60兆乏低容、2组60低抗,本期在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60兆乏低容。汗海500千伏变电站改造,搬迁利旧原汗海至白音高勒线路汗海侧线路高抗,形成德义至白音高勒路线路高抗,对角布置;白音高勒500千伏变电站改造,利旧原汗海至白音高勒线路汗海侧线路高抗及中性点小抗。
2回50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德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均4.6公里,按同塔双回架设,4×400平方毫米导线。35千伏站外电源由康德22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专线引接,新建线路长度7.8公里,按单回路架设,新建输电线路采用150平方毫米导线。同步建设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3909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81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2020年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25号),《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乌自然资字〔2020〕245号),《中共化德县政法委关于<德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申请备案请示>的批复》(化稳评备字〔2020〕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占用草原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坚决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一、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