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经赤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公司2023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20.88万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相关规定,置换煤炭产量可折算为产能指标6.26万吨/年。现予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以便核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何颖,联系电话:0471-5221885,传真:0471-3605935)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经赤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公司2023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20.88万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相关规定,置换煤炭产量可折算为产能指标6.26万吨/年。现予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以便核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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