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21号
经审核,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规定,准予颁发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准的授权签字人
2.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3.不予批准的检测检验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第21号
经审核,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规定,准予颁发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准的授权签字人
2.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3.不予批准的检测检验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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