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第21号
经核查,国能准能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3家机构达到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92号)、《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及内能安监字〔2019〕425号规定的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机构条件,现予以公告。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2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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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21号
经核查,国能准能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3家机构达到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92号)、《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及内能安监字〔2019〕425号规定的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机构条件,现予以公告。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