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工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等规定,我局拟印发《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我局。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白志君
联系电话:0471-5221108、0471-6651872(传真)
电子邮箱:nyjkf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10月19日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工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等规定,我局拟印发《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我局。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白志君
联系电话:0471-5221108、0471-6651872(传真)
电子邮箱:nyjkf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