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告
〔2020〕第19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3年4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nmg.chinacoal-safety.gov.cn/)。
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8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告
〔2020〕第19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3年4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nmg.chinacoal-safety.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