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 告
〔2019〕第43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0月23日
发布时间:2020-06-0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 告
〔2019〕第43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