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1号
苏尼特左旗地方国营芒来煤矿采坑已回填,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锡林郭勒盟监察站暂扣,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撤销苏尼特左旗地方国营芒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2日
发布时间:2020-06-0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1号
苏尼特左旗地方国营芒来煤矿采坑已回填,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锡林郭勒盟监察站暂扣,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撤销苏尼特左旗地方国营芒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