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11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2020年3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
信访诉求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依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制定本清单。工作中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一、申诉求决类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作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矿山(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批。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矿山(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批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对电力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电力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对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对权限内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核准、备案的行政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权限内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核准、备案的行政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对承担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承担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三)不服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请求:不服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的行政确认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四)不服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请求:不服对举报煤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行政奖励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五)申诉公共服务行为
1.煤炭行业社会保险登记
(1)具体请求:未对用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的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煤炭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确认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确认工伤保险费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煤炭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确认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确认
(1)具体请求: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确认结果。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煤炭行业工伤保险费征收
(1)具体请求:对征收工伤保险费产生异议,要求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6.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7.煤炭行业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赔付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8.煤炭行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揭发控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1.具体请求:(1)揭发控告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2)检举、控告、申诉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3)不服对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罚。
2.法定途径:纪检举报。
3.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干部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1.具体请求: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2.法定途径:纪检举报。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
三、信息公开类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主动公开,或者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依法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具体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四、涉法涉诉类请求
(一)具体请求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二)法定途径
通过司法程序或者向政法机关反映。
(三)主要依据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五、举报投诉类请求
(一)对能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1.具体请求: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2.法定途径: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等。
(二)对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诉
1.具体请求: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诉。
2.法定途径: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处理。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
发布时间:2020-06-0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11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2020年3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
信访诉求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依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制定本清单。工作中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一、申诉求决类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作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矿山(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批。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矿山(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批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具体请求:不服作出的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对电力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电力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对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对权限内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核准、备案的行政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权限内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核准、备案的行政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对承担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规的处罚。
(1)具体请求:不服对承担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规的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三)不服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请求:不服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发的行政确认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四)不服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请求:不服对举报煤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行政奖励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五)申诉公共服务行为
1.煤炭行业社会保险登记
(1)具体请求:未对用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的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2.煤炭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确认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确认工伤保险费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煤炭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确认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确认
(1)具体请求: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确认结果。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5.煤炭行业工伤保险费征收
(1)具体请求:对征收工伤保险费产生异议,要求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6.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7.煤炭行业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赔付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8.煤炭行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具体请求:未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2)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揭发控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1.具体请求:(1)揭发控告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2)检举、控告、申诉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3)不服对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罚。
2.法定途径:纪检举报。
3.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干部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1.具体请求: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2.法定途径:纪检举报。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
三、信息公开类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主动公开,或者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依法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具体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四、涉法涉诉类请求
(一)具体请求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二)法定途径
通过司法程序或者向政法机关反映。
(三)主要依据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五、举报投诉类请求
(一)对能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1.具体请求: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2.法定途径: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等。
(二)对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诉
1.具体请求: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诉。
2.法定途径: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处理。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