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关于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9年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能源局党组加强政治建设和推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局党组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局党组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动员部署。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印发《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落实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建章立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做深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特别是结合能源局实际,提出了创建“五型机关”(政治型、学习型、创业型、服务型、廉洁型),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成效,不断提升能源局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全力抓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自治区能源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全面抓,指定1名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处),下设整改推进组、综合材料组、财务工作组、督查督导组4个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实行精细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细化具体问题,逐项对照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周报告和月调度制度,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报送,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整改实效。积极参加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项培训,深入领会掌握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党组成员会同派驻纪检组,多次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进行工作对接,与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坚持目标导向,紧盯整改效果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罢休,确保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现代能源建设指示精神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的重要要求,集中力量编制完成现代能源经济规划,巡视期间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上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加快推动《自治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35年)》的出台,局党组明确专人盯办有关事宜,力争尽快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中有关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政治责任清单台账》,分解细化29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措施,全力推动现代能源经济建设。同时,围绕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定期举办“内蒙古能源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认真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聘请国内知名专业咨询机构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能源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等“十四五”规划,不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布局。制定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计划,会同生态环境厅向国家上报2020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对具备产能核增条件的煤矿进行产能核增、释放优质产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煤炭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四是能耗“双控”方面,在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时将能耗“双控”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严格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大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能源行业能耗“双控”工作,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能源行业节能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在核准和转报能源项目时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相关规定。同时,将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规划在部分盟市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双控。五是加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按照“五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2.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自治区主题教育“回头看”期间,局党组再次进行安排部署,责成机关党委重新梳理了19项共性问题,牵头组织所有处室和所属单位进行了深入整改,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二是2019年11月18日,自治区第十二督查组听取了我局主题教育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核实了整改台账,查阅了相关佐证资料,给予了肯定。三是2020年1月10日至15日,局党组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四是局党组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量化评价细则》,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立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五是机关党委制定《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二)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研究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党组议事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原则、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申请、会议审核、记录纪要的有关规定,强化各个流程的审核把关,明确局领导不能出席一律不得召开局长办公会。三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处务会议制度指南》,明确处务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会议程序、决策流程,各处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本处室处务会议制度。四是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五是按照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本级行政权责清单》(2019年),编制完成能源局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从2020年起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或平台受理。六是清理从企业调训的全部工作人员,取消非局内在编人员oa系统发文权限,制定《自治区能源局调训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调训人员使用管理,明确调训人员工作范围和权限。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不够有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在有关盟市召开边帮煤回收现场论证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已批复的项目按照批复执行,限期完成。二是商请有关部门同意自治区能源局已批复的22处继续实施,适时进行技术论证并视情推广。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空区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用地可以按照该条例以应急用地办理。四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煤矿火区和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内能煤开字〔2020〕158号),要求盟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督促盟市推进治理工作。
5.机构改革不够彻底,改革后,内设机构整合、业务融合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共同研究推进需要解决的事项,促进局内信息互通、业务互融,加快各处室业务发生“化学反应”。二是调整优化处室职能,将煤炭运行处职能拓宽为能源行业运行调度,促进煤炭和电力、油气业务融合。三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处室间人员轮岗、合署办公力度,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交流,促进业务互融。四是按照“三定方案”重新梳理未履行的新增职能,进一步明确责任处室,加强职能履行。五是各处室按照党组要求制定了本处室工作制度和流程图,机关党委督促检查职责履行和制度执行情况。
(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质量不够高
6.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光伏扶贫项目手续办理问题未能按期整改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积极协调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关于全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验收评估情况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赴各相关盟市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实地核查工作,对光伏项目手续办理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二是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31个1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开展验收评估,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5个项目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目前所有项目均验收合格,验收评估工作情况已报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三是经多次向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汇报争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13号),将我区29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和64.7万千瓦“十三五”第一批、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补助目录。至此,我区三批、167.4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全部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局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7.贫困户生活用电“清零达标”专项行动跟进不力的问题。一是会同有关单位全面摸排底数,共发现517户贫困户需实施生活用电清零达标。二是局领导带队到有关盟市现场核查、督促落实,2019年底全部完成517户贫困户生活用电清零达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力度。
(四)“智慧能源”推进缓慢
8.政策信息发布滞后,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开展安全监管的问题.一是建成与12个盟市的能源、工信、应急管理等19个部门盟市互联互通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非涉密公文电子交换和数据共享。二是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6中旬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加紧建设施工,计划年底前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强“一网两微”建设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一网两微”运行管理办法》《自治区能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处室联席工作办法》等制度,加强政策信息发布管理,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时限、程序,确定各处室联络员以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各栏目维护责任人,每月对上报信息、内网oa系统栏目和“一网两微”发布信息进行通报。四是加快全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具备联网条件的煤矿全部入网,实现了远端数据实时监测、风险在线预警。五是积极推进“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评估验收工作,织召开了系统使用意见征求会、专家论证会,通过了专家评审验收,形成了专家意见和验收报告。目前,系统已完成在计算机终端的部署,正式投入运行。
(五)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视不够
9.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一是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二是制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措施》《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环节的具体任务、质量要求和职责分工,强化会议过程质量评估。三是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针对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其他党员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有关党支部再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副书记,进一步配强支部班子。
(六)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0.没有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赵文亮、郭银泉等身边人身边事为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汲取违纪违法教训,树立正确廉政观。二是建立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各支部每月向机关纪委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规定,扎实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方法措施》,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程序,能源局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提前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特别是对涉及到项目审批、人事议题等重要内容派驻纪检组全部派人参加。能源局党组会纪要、以党组名义发文均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二是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选举机关纪委委员,增配专职纪检干部。三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工作内容、职责、流程。四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0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等制度,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七)担当作为责任弱化
12.对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解决不积极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由相关盟市主管部门先行对辖区内煤炭洗选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二是加紧研究制定全区煤炭洗选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煤炭洗选项目管理。目前已向社会公众、有关盟市和厅局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指导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关于煤炭洗选项目管理办法》,并按照“放管服”要求,将煤炭洗选技术项目管理交由企业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3.资金监管不尽责、不负责的问题。对所属单位给某公司借款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向该公司发函追要借款。该公司向我局反馈《关于暂缓偿还借款的说明》和《关于归还借款函的回复》,表明公司目前正处于改制过程中,并已通过主管部门向自治区政府汇报该问题,待自治区政府统一研究后解决。同时,局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赴各所属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再无此类问题发生。
14.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煤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逐项排查未按要求落实的转化项目,提出分类整治意见,清理处置超配资源。二是印发《关于督促煤炭资源配套转化项目推进煤矿手续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自治区已配置煤炭资源的所有煤电、煤制油气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调度,督促尽快建成。目前,所有项目均按正常进度有序推进。
(八)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15.党组没有认真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问题。一是对已发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漏报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党组书记对厅级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分管副局长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全体处级干部进行了培训,明确填报要求。三是按规定比例对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进行抽查,机关涉及到人事相关内容凡提必查。目前已重点核查的拟提任干部,填报信息均与核查结果一致。
(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补贴现象突出
16.为借调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领取的午餐费、交通补贴已全部退回。二是对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此类问题。三是将所属单位财务检查列入局机关财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十)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力度不够
17.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安全生产文件办理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工作任务离岗交办等内容,确保国家、自治区文件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公文处理细则》《自治区能源局管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办法》等工作制度,在内网平台显示处室转发、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和特殊类工作等公文的办结时限,增设限时提醒功能。三是定期通报上级批转文件办理情况,跟踪核查贯彻国家、自治区文件的时限。
(十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18.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针对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印发《退还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送达单》,开展违规领取待遇清退工作。组织召开“全区防冒领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资金清退工作台账,定期与人社部门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运用“微信”“内蒙12333app”和“内蒙社保app”等平台,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对企业和退管中心2019年待遇资格认证和防冒领工作进行监督和通报。对于2500多名未认证人员暂停了养老保险待遇,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和退管中心落实待遇资格认证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资格认证和基金防冒领工作。二是针对聘用人员负责基金管理科工作,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社保基金、机关财务资金收支及业务办理集体签字制度》,明确由在编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业务二科(基金财务)科长,从制度上保障基金和资金安全,并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责任清单。三是有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五个问题及整改工作,剖析问题原因,深刻总结反思,认真反省和检讨问题。
(十二)干部管理不够规范
19.借调人员超过在编人员,干部使用人岗分离的问题。一是针对借调人员超过在编人员的问题,研究了调训部分盟市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事宜,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了使用空编申请,办理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接收2名军队转业安置干部,调入2名行政干部。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请从清华、北大等20所名校选调应届毕业生4名。出台《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调训行为,加大对调训人员的管理力度。二是针对干部使用人岗分离,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为主持工作的干部办理了任职手续,同时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十三)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
20.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印发《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量化评价细则》,常态化开展“五型机关”建设。二是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所有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党组书记逐一点评。三是局党组专题研究2020年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自治区能源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2020年能源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四是制定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党组织建设制度、处务会会议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意见等,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处务会和支部学习会,同谋划、同部署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五是在局“一网两微”开发建立党建专栏,发布党建信息。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全部建成党员活动室,购买党建书籍,切实抓好党建阵地建设。六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作出教育培训计划,邀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专家就党支部建设进行了专题培训。七是开设了党费专用账户,根据1月份工资计算2020年党费收缴基数,并制定党费缴纳和管理制度,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明确党员、党支部、机关党委交纳党费时限。
(十四)借调人员监管机制缺失
21.长期违规借调人员的问题。一是党组立即清退从企业调训的全部人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为借调人员撰写个人工作鉴定。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对局内所有内网电脑进行了涉密文件排查,组织局机要人员、分管责任人学习了国家、自治区以及局机关相关保密制度。三是针对调训不规范问题,制定调训人员管理办法,严禁调训企业人员,并对调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资格条件、审批程序、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不断强化工作落实,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特别是能源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狠抓实效上下功夫。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三)健全制度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长期坚持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彻底堵塞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
(四)坚持整体推进,推动成果运用。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统领巡视整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结合本轮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专项巡视,持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的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扎实做好能源“十四五”等各类规划,加强能源重点项目调度,着力调结构、补短板、扩投资、促增长、保供应,以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全区能源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659231;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707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010098);电子邮箱:nmgnyjjw@163.com。
2020年7月3日
发布时间:2020-07-0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关于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9年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能源局党组加强政治建设和推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局党组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局党组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动员部署。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印发《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落实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建章立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做深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特别是结合能源局实际,提出了创建“五型机关”(政治型、学习型、创业型、服务型、廉洁型),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成效,不断提升能源局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全力抓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自治区能源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全面抓,指定1名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处),下设整改推进组、综合材料组、财务工作组、督查督导组4个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实行精细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细化具体问题,逐项对照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周报告和月调度制度,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报送,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整改实效。积极参加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项培训,深入领会掌握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党组成员会同派驻纪检组,多次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进行工作对接,与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坚持目标导向,紧盯整改效果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罢休,确保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现代能源建设指示精神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的重要要求,集中力量编制完成现代能源经济规划,巡视期间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上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加快推动《自治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35年)》的出台,局党组明确专人盯办有关事宜,力争尽快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中有关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政治责任清单台账》,分解细化29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措施,全力推动现代能源经济建设。同时,围绕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定期举办“内蒙古能源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认真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聘请国内知名专业咨询机构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能源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等“十四五”规划,不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布局。制定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计划,会同生态环境厅向国家上报2020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对具备产能核增条件的煤矿进行产能核增、释放优质产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煤炭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四是能耗“双控”方面,在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时将能耗“双控”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严格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大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能源行业能耗“双控”工作,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能源行业节能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在核准和转报能源项目时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相关规定。同时,将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规划在部分盟市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双控。五是加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按照“五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2.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自治区主题教育“回头看”期间,局党组再次进行安排部署,责成机关党委重新梳理了19项共性问题,牵头组织所有处室和所属单位进行了深入整改,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二是2019年11月18日,自治区第十二督查组听取了我局主题教育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核实了整改台账,查阅了相关佐证资料,给予了肯定。三是2020年1月10日至15日,局党组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四是局党组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量化评价细则》,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立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五是机关党委制定《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二)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研究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党组议事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原则、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申请、会议审核、记录纪要的有关规定,强化各个流程的审核把关,明确局领导不能出席一律不得召开局长办公会。三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处务会议制度指南》,明确处务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会议程序、决策流程,各处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本处室处务会议制度。四是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五是按照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本级行政权责清单》(2019年),编制完成能源局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从2020年起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或平台受理。六是清理从企业调训的全部工作人员,取消非局内在编人员oa系统发文权限,制定《自治区能源局调训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调训人员使用管理,明确调训人员工作范围和权限。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不够有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在有关盟市召开边帮煤回收现场论证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已批复的项目按照批复执行,限期完成。二是商请有关部门同意自治区能源局已批复的22处继续实施,适时进行技术论证并视情推广。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空区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用地可以按照该条例以应急用地办理。四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煤矿火区和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内能煤开字〔2020〕158号),要求盟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督促盟市推进治理工作。
5.机构改革不够彻底,改革后,内设机构整合、业务融合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共同研究推进需要解决的事项,促进局内信息互通、业务互融,加快各处室业务发生“化学反应”。二是调整优化处室职能,将煤炭运行处职能拓宽为能源行业运行调度,促进煤炭和电力、油气业务融合。三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处室间人员轮岗、合署办公力度,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交流,促进业务互融。四是按照“三定方案”重新梳理未履行的新增职能,进一步明确责任处室,加强职能履行。五是各处室按照党组要求制定了本处室工作制度和流程图,机关党委督促检查职责履行和制度执行情况。
(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质量不够高
6.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光伏扶贫项目手续办理问题未能按期整改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积极协调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关于全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验收评估情况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赴各相关盟市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实地核查工作,对光伏项目手续办理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二是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31个1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开展验收评估,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5个项目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目前所有项目均验收合格,验收评估工作情况已报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三是经多次向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汇报争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13号),将我区29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和64.7万千瓦“十三五”第一批、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补助目录。至此,我区三批、167.4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全部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局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7.贫困户生活用电“清零达标”专项行动跟进不力的问题。一是会同有关单位全面摸排底数,共发现517户贫困户需实施生活用电清零达标。二是局领导带队到有关盟市现场核查、督促落实,2019年底全部完成517户贫困户生活用电清零达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力度。
(四)“智慧能源”推进缓慢
8.政策信息发布滞后,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开展安全监管的问题.一是建成与12个盟市的能源、工信、应急管理等19个部门盟市互联互通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非涉密公文电子交换和数据共享。二是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6中旬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加紧建设施工,计划年底前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强“一网两微”建设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一网两微”运行管理办法》《自治区能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处室联席工作办法》等制度,加强政策信息发布管理,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时限、程序,确定各处室联络员以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各栏目维护责任人,每月对上报信息、内网oa系统栏目和“一网两微”发布信息进行通报。四是加快全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具备联网条件的煤矿全部入网,实现了远端数据实时监测、风险在线预警。五是积极推进“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评估验收工作,织召开了系统使用意见征求会、专家论证会,通过了专家评审验收,形成了专家意见和验收报告。目前,系统已完成在计算机终端的部署,正式投入运行。
(五)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视不够
9.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一是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二是制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措施》《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环节的具体任务、质量要求和职责分工,强化会议过程质量评估。三是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针对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其他党员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有关党支部再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副书记,进一步配强支部班子。
(六)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0.没有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赵文亮、郭银泉等身边人身边事为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汲取违纪违法教训,树立正确廉政观。二是建立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各支部每月向机关纪委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规定,扎实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方法措施》,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程序,能源局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提前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特别是对涉及到项目审批、人事议题等重要内容派驻纪检组全部派人参加。能源局党组会纪要、以党组名义发文均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二是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选举机关纪委委员,增配专职纪检干部。三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工作内容、职责、流程。四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0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等制度,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七)担当作为责任弱化
12.对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解决不积极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由相关盟市主管部门先行对辖区内煤炭洗选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二是加紧研究制定全区煤炭洗选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煤炭洗选项目管理。目前已向社会公众、有关盟市和厅局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指导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关于煤炭洗选项目管理办法》,并按照“放管服”要求,将煤炭洗选技术项目管理交由企业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3.资金监管不尽责、不负责的问题。对所属单位给某公司借款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向该公司发函追要借款。该公司向我局反馈《关于暂缓偿还借款的说明》和《关于归还借款函的回复》,表明公司目前正处于改制过程中,并已通过主管部门向自治区政府汇报该问题,待自治区政府统一研究后解决。同时,局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赴各所属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再无此类问题发生。
14.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煤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逐项排查未按要求落实的转化项目,提出分类整治意见,清理处置超配资源。二是印发《关于督促煤炭资源配套转化项目推进煤矿手续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自治区已配置煤炭资源的所有煤电、煤制油气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调度,督促尽快建成。目前,所有项目均按正常进度有序推进。
(八)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15.党组没有认真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问题。一是对已发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漏报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党组书记对厅级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分管副局长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全体处级干部进行了培训,明确填报要求。三是按规定比例对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进行抽查,机关涉及到人事相关内容凡提必查。目前已重点核查的拟提任干部,填报信息均与核查结果一致。
(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补贴现象突出
16.为借调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领取的午餐费、交通补贴已全部退回。二是对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此类问题。三是将所属单位财务检查列入局机关财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十)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力度不够
17.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安全生产文件办理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工作任务离岗交办等内容,确保国家、自治区文件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制定《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公文处理细则》《自治区能源局管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办法》等工作制度,在内网平台显示处室转发、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和特殊类工作等公文的办结时限,增设限时提醒功能。三是定期通报上级批转文件办理情况,跟踪核查贯彻国家、自治区文件的时限。
(十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18.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针对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印发《退还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送达单》,开展违规领取待遇清退工作。组织召开“全区防冒领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资金清退工作台账,定期与人社部门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运用“微信”“内蒙12333app”和“内蒙社保app”等平台,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对企业和退管中心2019年待遇资格认证和防冒领工作进行监督和通报。对于2500多名未认证人员暂停了养老保险待遇,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和退管中心落实待遇资格认证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资格认证和基金防冒领工作。二是针对聘用人员负责基金管理科工作,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社保基金、机关财务资金收支及业务办理集体签字制度》,明确由在编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业务二科(基金财务)科长,从制度上保障基金和资金安全,并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责任清单。三是有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五个问题及整改工作,剖析问题原因,深刻总结反思,认真反省和检讨问题。
(十二)干部管理不够规范
19.借调人员超过在编人员,干部使用人岗分离的问题。一是针对借调人员超过在编人员的问题,研究了调训部分盟市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事宜,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了使用空编申请,办理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接收2名军队转业安置干部,调入2名行政干部。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请从清华、北大等20所名校选调应届毕业生4名。出台《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调训行为,加大对调训人员的管理力度。二是针对干部使用人岗分离,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为主持工作的干部办理了任职手续,同时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十三)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
20.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印发《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能源局“五型机关”创建量化评价细则》,常态化开展“五型机关”建设。二是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所有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党组书记逐一点评。三是局党组专题研究2020年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自治区能源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2020年能源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四是制定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党组织建设制度、处务会会议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意见等,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处务会和支部学习会,同谋划、同部署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五是在局“一网两微”开发建立党建专栏,发布党建信息。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全部建成党员活动室,购买党建书籍,切实抓好党建阵地建设。六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作出教育培训计划,邀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专家就党支部建设进行了专题培训。七是开设了党费专用账户,根据1月份工资计算2020年党费收缴基数,并制定党费缴纳和管理制度,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明确党员、党支部、机关党委交纳党费时限。
(十四)借调人员监管机制缺失
21.长期违规借调人员的问题。一是党组立即清退从企业调训的全部人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为借调人员撰写个人工作鉴定。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对局内所有内网电脑进行了涉密文件排查,组织局机要人员、分管责任人学习了国家、自治区以及局机关相关保密制度。三是针对调训不规范问题,制定调训人员管理办法,严禁调训企业人员,并对调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资格条件、审批程序、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不断强化工作落实,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特别是能源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狠抓实效上下功夫。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三)健全制度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长期坚持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彻底堵塞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
(四)坚持整体推进,推动成果运用。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统领巡视整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结合本轮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专项巡视,持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的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扎实做好能源“十四五”等各类规划,加强能源重点项目调度,着力调结构、补短板、扩投资、促增长、保供应,以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全区能源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659231;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707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010098);电子邮箱:nmgnyjjw@163.com。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