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煤矿企业负责人考核的公告
〔2020〕第32号
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暂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各煤矿企业和承担考试任务的考务机构统筹做好培训考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新申请、证件到期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录内蒙古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培训子系统申请考核,并在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考核申请。2020年9月15日后证件到期(含新任职)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能源局自2020年10月8日起分地区有序开展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点地区顺序: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包头市,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持本人健康码(纸质)和煤矿企业疫情防控说明,现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考试当日上午对考生健康条件进行核验,下午进行考试。凡未进行或未通过健康条件核验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020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煤矿企业负责人考核的公告
〔2020〕第32号
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暂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各煤矿企业和承担考试任务的考务机构统筹做好培训考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新申请、证件到期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录内蒙古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培训子系统申请考核,并在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考核申请。2020年9月15日后证件到期(含新任职)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能源局自2020年10月8日起分地区有序开展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点地区顺序: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包头市,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持本人健康码(纸质)和煤矿企业疫情防控说明,现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考试当日上午对考生健康条件进行核验,下午进行考试。凡未进行或未通过健康条件核验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020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