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玻璃沟煤矿建设项目于2015年由国家能源局以发改能源〔2015〕160号文件核准。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400万吨/年。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9〕32号文件批复玻璃沟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根据发改能源〔2016〕160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需承担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80万吨/年。为此,建设单位购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折算后富余指标80万吨/年。察哈素煤矿产能富余指标由此前购买太原南峪煤矿120万吨/年、平庄煤业古山煤矿70万吨/年产能指标构成。
根据国发〔2016〕7号文件规定,现对玻璃沟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0月31日—11月8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 66230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19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11-0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平庄煤业玻璃沟煤矿建设项目于2015年由国家能源局以发改能源〔2015〕160号文件核准。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400万吨/年。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9〕32号文件批复玻璃沟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根据发改能源〔2016〕160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需承担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80万吨/年。为此,建设单位购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折算后富余指标80万吨/年。察哈素煤矿产能富余指标由此前购买太原南峪煤矿120万吨/年、平庄煤业古山煤矿70万吨/年产能指标构成。
根据国发〔2016〕7号文件规定,现对玻璃沟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0月31日—11月8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 66230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