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告
〔2020〕第1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能煤运函〔2020〕119号同意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是2012年批准由原清新井一号井(30万吨/年)和西三井(30万吨/年)整合为9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项目,净增规模30万吨/年,需承担6万吨产能置换任务。项目单位购买我区2018年退出的达拉特旗通瑞煤矿3万吨产能指标,根据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文件规定可按200%折算,折算后产能指标为6万吨,满足项目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要求,使用产能指标情况见附表。
现将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2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告
〔2020〕第1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能煤运函〔2020〕119号同意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是2012年批准由原清新井一号井(30万吨/年)和西三井(30万吨/年)整合为9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项目,净增规模30万吨/年,需承担6万吨产能置换任务。项目单位购买我区2018年退出的达拉特旗通瑞煤矿3万吨产能指标,根据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文件规定可按200%折算,折算后产能指标为6万吨,满足项目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要求,使用产能指标情况见附表。
现将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