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告
〔2020〕第19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3年4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nmg.gov)。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27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告
〔2020〕第19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12处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3年4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nmg.gov)。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