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能安监二字〔2023〕966号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申请》(鄂乌煤发〔2023〕67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备案(备案告知书编号:2303-150627-60-01-620128)。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工程编号:a9307/1,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请委托设计单位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通风方式方法等内容。
(一)矿井采用斜-立井多水平综合开拓方式,本设计在工业场地南侧新建回风立井。
(二)新回风立井落底ⅵ-1煤,分煤层新建两条专用回风巷,北侧与回风立井贯通,南侧分别与ⅴ-2煤、ⅵ-1煤回风大巷贯通,形成矿井回风系统。
(三)新回风立井建成时,移交ⅵ-1煤26101工作面。
(四)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进风,新建回风立井回风。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及采空区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五、你公司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
六、你公司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八、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特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0-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能安监二字〔2023〕966号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申请》(鄂乌煤发〔2023〕67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备案(备案告知书编号:2303-150627-60-01-620128)。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工程编号:a9307/1,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请委托设计单位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通风方式方法等内容。
(一)矿井采用斜-立井多水平综合开拓方式,本设计在工业场地南侧新建回风立井。
(二)新回风立井落底ⅵ-1煤,分煤层新建两条专用回风巷,北侧与回风立井贯通,南侧分别与ⅴ-2煤、ⅵ-1煤回风大巷贯通,形成矿井回风系统。
(三)新回风立井建成时,移交ⅵ-1煤26101工作面。
(四)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进风,新建回风立井回风。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及采空区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五、你公司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
六、你公司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八、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特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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